# 對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時,應於法定期間內申請復查
本文由承炘會計師事務所專業團隊提供,旨在幫助您了解對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時,應於法定期間內申請復查相關稅務規定。
**## 對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時,應於法定期間內申請復查
對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時,應於法定期間內申請復查
依據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,納稅義務人對於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,應依規定格式,敘明理由,連同證明文件,於規定期間內,申請復查;
如核定稅額通知書所載有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者,應於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三十日內提出;如核定稅額通知書所載無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者,應於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之翌日起三十日內,申請復查。**** 依據稅捐稽徵法第38條規定,納稅義務人對於復查決定如有不服,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。**** 依據稅捐稽徵法第39條規定,如復查決定有應納稅額,應先繳納應納稅額半數始能依法提起訴願,如繳納期間屆滿三十日後乃未繳納者,則由稅捐稽徵機關移送強制執行。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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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節稅小撇步
- 充分利用扣除額 - 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擇優適用
- 合法租稅優惠 - 注意政府推出的各項投資抵減優惠
- 財產規劃 - 透過贈與或信託做好長期規劃
- 保險規劃 - 利用保險商品進行節稅與風險管理
⚠️ 注意: 任何節稅規劃都應諮詢專業會計師,確保符合法令規定。
# 所得稅申報時間表
- 綜合所得稅: 每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辦理結算申報
- 營利事業所得稅: 每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辦理結算申報
- 暫繳申報: 預估當年度應納稅額達一定標準者,需辦理暫繳
# 常見申報錯誤
❌ 忘記申報海外所得 ❌ 遺漏扣除額申報 ❌ 未保存完整憑證 ❌ 逾期申報
✅ 建議委託專業會計師事務所處理,確保申報正確且合法節稅。
免責聲明: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,實際稅務處理應依個人具體情況及最新法令規定辦理。如需專業稅務諮詢,歡迎聯繫承炘會計師事務所。